通用销售条款和条件 – 中国(不含港澳台)版(中文)
1: 适用性。在本协议中,“珀金埃尔默”是指本条款附有和/或引用的文件中所列出的实体。本销售条款和条件(“本条款”)是对珀金埃尔默向购买产品的客户(“客户”)销售硬件和消耗品(“产品”)有约束力的唯一条款。本条款以及随附的报价、销售确认函、提单和/或发票文件(统称本“协议”)构成双方之间达成的完整协议,并取代所有先前或同期的谅解、协议、谈判、声明和保证以及书面和口头沟通结果。本条款优先于:(i) 客户的采购订单或任何其他订购产品的文件,和/或 (ii) 任何第三方采购平台中规定的任何预印、标准或其他条款,这些条款在此全部被驳回并无效。珀金埃尔默履行客户订单并不构成对客户任何条款和条件的接受,也不构成对本条款的修改或修订,且明确否认客户的条款和条件。客户接受任何报价均明确以客户同意本条款为前提,自客户向珀金埃尔默提交采购订单之日起,即视为客户同意本条款。
2: 产品交付。
2.1 客户的采购订单仅在珀金埃尔默以书面形式接受或履行该采购订单(以先发生者为准)后才具有约束力。
2.2 珀金埃尔默应尽合理努力按规定的日期交付产品;但是,所有此类日期仅为预估日期,具体取决于珀金埃尔默的供货情况。如果产品供应量有限,珀金埃尔默有权以其酌情认为适当的任何方式向其客户分配现有供货量。
2.3 珀金埃尔默的产品交付义务仅限于按照其标准包装和运输方式将产品交付到装卸码头或其他外部装卸点( “交货点” ),地址请见报价。除非珀金埃尔默的报价上另有说明,所有产品均以 FCA(《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装运点发货,客户承担所有运输、装运和搬运费用,这些费用应预付并注明在发票中。如果珀金埃尔默接受客户提供的特殊运输说明,则一切特殊费用均由客户承担,包括任何特殊处理、包装和额外运费。产品所有权和灭失风险应在发货后转移至客户。
2.4 珀金埃尔默可酌情决定向客户分批发运产品,无需承担任何责任或罚款,无论在部分产品未交付的情况下是否影响客户对产品的使用。每批货物将构成一次单独的买卖,无论该批货物是全部还是部分履行了客户采购订单,客户均应支付已发货产品的货款。
3: 产品的检验、验收和退货。
3.1 客户应在收货后立即检验产品,应在收货后五 (5) 个工作日内( “检验期” )以书面形式通知珀金埃尔默,说明已发货产品系构成不合格产品。 “不合格产品”仅指以下情况:(i) 已发货产品与客户采购订单上规定的不同;或 (ii) 产品明显受损。除非客户按照本文所述的方式通知珀金埃尔默并按照珀金埃尔默的要求提供证据,否则将被视为已接受产品。如果客户收到的产品在初次检查时未发现明显的缺陷或不符合项,或者在检验期内未发现缺陷或不符合项,产品应受下文第 9 条规定的保修条款约束。
3.2 如果客户在检验期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珀金埃尔默任何产品不合格,珀金埃尔默应酌情决定 (i) 更换不合格产品,或 (ii) 退还或退回客户为不合格产品支付的款项。珀金埃尔默将向客户提供退货授权号,该授权号必须与退货包装一起提供,才能接受退货。客户应将不合格产品运送至珀金埃尔默指定的厂址,费用由珀金埃尔默承担。如果珀金埃尔默选择更换不合格产品,其应在收到客户发运的不合格产品后,将更换的产品运送至交货点。客户承认并同意,本条款中规定的救济是客户在珀金埃尔默交付的产品不合格的情况下可获得的唯一救济。如果退回珀金埃尔默的产品不是不合格产品,客户将承担补货费和运输费用。
3.3 除本协议规定的情况以外,客户无权将产品退回珀金埃尔默。
4: 安装、场地准备和高级培训。
4.1 除非另有明确规定,产品安装应作为单独项目计费。如果客户未能适当准备安装场地,珀金埃尔默可能会收取服务费以弥补其服务人员的误工费。如果由于客户未能按要求准备场地而导致珀金埃尔默无法在产品发货后的三 (3) 个月内进行安装作业,客户将承担与延误相关的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所需的硬件、软件和固件更新。
4.2 客户应 (i) 在合理必要的情况下,提供客户经营场所和设施的访问权限,以便珀金埃尔默进行安装作业;(ii) 提供进行安装所需的材料、资源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电力、水、排水、空气、瓶装气体、拆箱和运输产品的物品或其他合理要求的资源;以及(iii) 在产品交付之前取得所有必要的执照、许可和同意。
4.3 珀金埃尔默的销售和服务人员无权代表珀金埃尔默签订任何赔偿、访问、保密或其他协议。
4.4 高级培训服务(“ATS”)仅在报价中明确说明并且客户购买的情况下才提供给客户。 客户购买的 ATS 可能包括以下项目(如果包含在报价中):
4.4.1 一般硬件组件的广泛了解和熟悉度。
4.4.2 系统导向,包括:日常启动和关机程序、系统操作、基本系统维护和故障排除。
4.4.3 软件熟悉,包括:创建方法、准备和运行批处理序列、数据处理、数据审查、重新处理和基本报告。
4.4.4 校准和质量控制样品的标准制备。
4.4.5 通过调整和/或优化参数来准备仪器。
4.4.6 通过运行标准珀金埃尔默样品批次并与参考数据进行比较来演示仪器功能。
5: 价格。客户应按照珀金埃尔默报价中规定的价格从珀金埃尔默购买产品,如果未报价,按客户采购订单接受之日有效的公布标价购买。价格可能会根据规格、数量、原材料、生产成本、装运安排(包括但不限于:在原交货国家/地区以外运输)、客户延迟交货要求或未包含在原报价中的其他条款进行调整。如果客户要求将产品运送到原要求国家以外的地区,并且珀金埃尔默选择不取消订单(珀金埃尔默可酌情决定取消订单),珀金埃尔默在实际交货国家发生的适用附加费应添加到价格中。
6: 税收。所有价格均不含任何销售税、使用税和消费税,以及任何政府机构对客户应付的任何款项征收的任何其他类似税费、关税和费用。客户应承担所有此类费用、成本和税费;但是,客户不承担税务机关对珀金埃尔默的收入征收的或与珀金埃尔默的收入有关的任何税费。如果客户声称某项交易无需纳税、客户免税或珀金埃尔默无需收取任何税费,客户应向珀金埃尔默提供证明该主张所需的任何文件。
7: 付款条件。除非报价中另有规定,否则客户应在珀金埃尔默开具发票之日起三十 (30) 天内支付所有发票金额。珀金埃尔默保留以下权利:要求客户提前全额或分期付款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符合珀金埃尔默要求的担保。珀金埃尔默可对逾期付款收取利息,利率为每月5% 或适用法律允许的最高利率(以较低者为准),自逾期之日起按日计算并按月计算复利。如果客户未在三十 (30) 天的付款期限内就任何款项善意地提出异议,应向珀金埃尔默赔偿任何逾期付款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合理的律师费。除了根据本条款或法律可获得的所有其他救济外,如果 (a) 客户未能按时支付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款项;或 (b) 客户破产或根据任何破产法或类似法律启动任何程序以进行重组或其他债务核算,珀金埃尔默有权暂停交付任何产品和/或拒绝客户的任何未来订单。客户不得以与珀金埃尔默的任何索赔或争议金额相抵销为由拒付任何到期应付款项。 珀金埃尔默有权以与客户的任何索赔或争议金额相抵销为由拒付任何到期应付款项。
8: 软件。“软件”是指珀金埃尔默软件的目标代码形式及其相关随附文档,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中包含的任何控制器或仪器软件。珀金埃尔默根据单独的条款和条件提供所有软件,包括:在提供第三方软件的情况下,应遵守第三方的条款和条件,并以客户同意第三方的条款和条件为前提。客户理解并同意,根据任何适用的当地、国家、国际或其他法律,软件并非作为“职务成果”提供,并且本协议并非软件销售协议。一旦下载、安装、使用、拆开包装或下达软件采购订单,即表明客户同意按照软件的交付状态接受软件并同意适用于软件的条款和条件。
9: 有限保修。本协议第 9 条中规定的保修服务是针对根据本协议购买的产品提供的唯一和专属保修,仅适用于作为原始购买者的客户。 “保修期”应为保修有效的时间,如下列每项保修所述。
9.1 仪器。珀金埃尔默保证:其仪器产品将基本符合珀金埃尔默在发货之日已公布的有效规格,在正常、正确和按预期用途使用的情况下,不会出现材料和工艺上的缺陷,但对任何二手、翻新或以前所有的产品不提供保修。除非适用报价中规定了不同的期限,保修期应为 (i) 自向客户发货之日起一 (1)年 ,或 (ii) 如果产品需要珀金埃尔默认证的服务工程师安装,则 (x) 自安装之日起一 (1)年 或 (y) 自珀金埃尔默将产品发运给客户之日起十五 (15) 个月(以较早者为准)。本保修条款仅适用于原交付国家内的产品。如果珀金埃尔默在原交付国家境外按照客户指示转移产品,或在交付后因客户的行动转移产品,在对此类产品进行保修维修或更换之前,珀金埃尔默可能会根据产品的实际地点收取额外费用,以及适用于此类地点的保修和/或服务附加费。
9.1.1 备件。珀金埃尔默可保留在维修或其他服务期间更换的零件,该等零件在维修或更换后成为珀金埃尔默的唯一和专属财产。珀金埃尔默保证在保修维修期间提供的更换零件( “保修更换零件” )的有效期为(i)安装零件的产品的原始保修期剩余期限;或(ii)更换之日起九十 (90) 天(以较长者为准)。本保修条款仅适用于珀金埃尔默或经珀金埃尔默授权的第三方在保修期内安装的保修更换零件,明确排除与非保修维修或服务相关的更换零件,这些零件按原样更换,不含任何形式的保证。
9.2 试剂、消耗品和其他商品。对于珀金埃尔默提供的消耗品、试剂或其他商品,珀金埃尔默保证,在装运时,所有产品均符合珀金埃尔默公布的规格。除非产品随附文档、报价或价目表另有规定,保修期应为以期限(以较短者为准):(a) 自产品交付之日起三十 (30) 天;(b) 产品上列出的到期日或 “保质期” ;(c) 产品中所含放射性同位素的半衰期;或 (d) 产品指定的使用次数。本保修条款仅在按照珀金埃尔默的指示存储产品并根据已发布的规格使用产品时才有效。
9.2.1 定制试剂。珀金埃尔默应尽商业上合理的努力,在所有重大方面满足客户对于珀金埃尔默根据其定制标签/合成服务交付的产品所需的规格。珀金埃尔默不对定制服务产生的产品提供任何保证,客户有义务支付根据本协议订购的所有定制试剂产品的费用,无论是否满足所要求的规格。
9.3 软件和固件。珀金埃尔默保证:软件(无论是嵌入产品中还是单独授权)和固件将基本包含珀金埃尔默程序手册中描述的功能,只要按照其中规定的规格的计算机上正确安装和操作,将基本按照该手册运行;但是,珀金埃尔默不保证处理器、软件或固件的运行不会中断或无故障。保修期应为交付产品之后的九十(90)天。
9.4 除外条款。下列情况不适用第 9.1 至 9.3 条规定的保修条款:
9.4.1 由于以下原因导致的产品损失、损坏、缺陷或无法正常运行:(i) 非由珀金埃尔默或经珀金埃尔默授权的第三方对产品的安装、修改、校准、维修或保养,包括但不限于:对产品中包含的或与产品连接的任何硬件、固件或软件的修改、维修或保养;(ii) 在客户现场发生的任何事故,包括但不限于:由洪水、火灾或其他自然灾害引起的事故;(iii) 客户或第三方的过失或故意不当行为;(iv) 将产品转移到原始安装地点以外的位置,除非由珀金埃尔默执行;(v) 维护不当或不充分;(vi) 客户或第三方提供的硬件、软件、接口、试剂、部件、消耗品或其他耗材;(vii) 将产品与可能连接到此类产品的任何不兼容设备或辅助产品进行组装或共同使用;(viii) 产品的使用或操作:(a) 超出适用的产品规格,或 (b) 与产品随附的用户手册不一致;或 (ix) 场地准备不当。
9.4.2 珀金埃尔默不对任何第三方生产的产品提供任何保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珀金埃尔默向客户销售的软件( “第三方产品”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珀金埃尔默将把第三方制造商为第三方产品提供的任何保修服务转移给客户。 第三方产品可能在报价、发票、销售订单确认函或其他文件中以“ED”或“SPECIAL”开头的件号来标识。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珀金埃尔默不对客户承担因第三方产品产生的任何责任。
9.4.3 任何消耗品或客户维护的组件,包括但不限于:色谱柱、灯丝、能源、灯具、功率放大器管、石墨管、样品池支架、燃烧器和炉腔、雾化器、样品路径中的物品、阀门、尖端部件和管道、产品适用操作手册中提及的其他使用寿命有限的类似部件,或任何其他旨在由客户更换的物品。
9.5 救济。
9.5.1 珀金埃尔默不对违反第 9.1 至 9.3 条规定的保修条款承担责任,除非:(i) 如果发现产品有缺陷,客户在保修期内及时向珀金埃尔默发出书面通知,并合理描述缺陷;(ii) 如适用,珀金埃尔默在收到通知后合理地检查此类产品,并且客户(如果珀金埃尔默提出要求)将有缺陷的产品退回珀金埃尔默的营业场所,退货费用由珀金埃尔默承担;并且 (iii)珀金埃尔默合理地核实了客户关于产品有缺陷的主张。
9.5.2 在珀金埃尔默违反第 9.1 至 9.3 条中的保修条款的情况下,客户的唯一专属救济在于,珀金埃尔默同意自行选择维修或更换在适用保修期内被证明有缺陷的产品或软件的任何部件。或者,珀金埃尔默可随时自行决定选择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保修义务,即:根据本协议规定的条款接受退回的任何有缺陷的产品或软件,并按产品的使用寿命或软件许可期限按比例退回客户支付的购买价款。
9.5.3 上述救济应为客户的唯一专属救济,代表珀金埃尔默对于任何违反第 9.1 至 9.3 条中规定的有限保修的行为承担的全部责任。
9.6 保修期内缺陷的纠正。
9.6.1 珀金埃尔默会尽量通过电话或电子方式诊断和解决缺陷。客户必须遵循珀金埃尔默规定的问题确定、解决和程序。如适用,珀金埃尔默可能会要求将特定部件退回其仓库进行维修或协助确定问题。如果珀金埃尔默确定需要现场作业,将安排服务技术人员。如果客户在可以远程修复缺陷的情况下要求现场作业 ,或者珀金埃尔默响应客户的缺陷通知之后未发现适用保修范围的缺陷,珀金埃尔默有权按当时的标准费率,获得因按照客户要求进行任何作业产生的费用的补偿。未能安装和使用现有远程连接工具和设备直接报告问题、远程确定和解决问题可能会导致响应时间延长,导致客户产生额外费用。
9.6.2 如果珀金埃尔默认定客户请求保修服务的产品不在适用保修范围内,并且珀金埃尔默提供了超出保修范围的部件维修保养或更换服务,客户应负责支付调查和响应保修服务请求的所有费用,费用按珀金埃尔默当时的工时和材料费率计算。
9.7免责声明。除上述规定外,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珀金埃尔默明确否认且不就产品和软件提供任何其他保证,包括但不限于:(A) 适销性保证;(B) 针对特定用途的适用性保证;或者 (C) 不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不论是法律、交易过程、履约过程、贸易惯例或其他方面的明示或暗示的保证。此外,珀金埃尔默并不保证软件含有的功能将符合客户的要求,或软件的运行不会中断或发生故障或软件中的缺陷会得到纠正。
10: 侵权赔偿。珀金埃尔默应赔偿客户因第三方对客户提出的任何索赔、起诉、诉讼或法律程序而遭受的损失,前提是该等索赔、起诉、诉讼或法律程序是基于以下指控:产品(第三方产品除外)直接侵犯了产品交付地点所在国家/地区可强制执行的任何专利、版权、商标或其他专有权利,或盗用了该国家/地区的商业机密(“索赔”)。索赔赔偿应包括以下内容:珀金埃尔默应:(a) 自费为索赔辩护或达成和解,以及 (b) 支付根据索赔最终判定客户败诉的任何判决费用或在任何索赔和解中对客户评估的任何金额。珀金埃尔默根据本条款承担的义务以下列条件为前提:客户 (i) 及时向珀金埃尔默发出书面索赔通知,(ii) 允许珀金埃尔默保留对索赔调查、辩护或和解的唯一主导权,以及 (iii) 按照珀金埃尔默可能不时提出的合理要求,向珀金埃尔默提供与索赔调查、辩护或和解相关的合作和协助。尽管有上述规定,珀金埃尔默不得以任何下列条款或任何下列方式解决任何索赔:(i) 要求客户支付本协议规定珀金埃尔默无义务代表客户支付的款项,或 (ii) 要求客户做出任何违背其利益的声明,除非客户明确书面同意。尽管有上述规定,珀金埃尔默不承担为客户就任何索赔进行赔偿或辩护的义务,但前提是:该等索赔因下列原因导致:(a) 因使用本协议授权以外的产品;(b) 珀金埃尔默对产品的修改以外的原因;(c) 客户在珀金埃尔默因可能或实际发生侵权而建议停止使用产品后继续使用产品;(d) 客户传达的外观设计、规格或修改,且珀金埃尔默已满足相关要求;(e) 客户使用已取代或已更改的软件版本(如果使用提供给客户的最新或未更改的软件版本可避免侵权);(f) 与购买或使用第三方产品有关;或者 (g) 索赔因将产品与非珀金埃尔默提供的其他产品、服务或数据一同使用而产生(在不按该方式使用的情况下,本不会发生侵权)。如果由于索赔,客户必须停止使用任何产品(“侵权产品”),珀金埃尔默应自费选择 (1) 为客户获得继续使用侵权产品的权利,(2) 以功能等效的非侵权产品替换侵权产品,(3) 改造侵权产品,以免再次发生侵权,或 (4) 接受侵权产品的退货并退回客户为侵权产品支付的购买价格,退款自产品首次交付之日起六十 (60) 个月内按比例计算,扣除因使用、损坏或报废而产生的合理费用。
11: 客户声明和确认。
11.1 客户承认珀金埃尔默提供的分析仪器产品的复杂性。 仪器的操作成功与否取决于最终用户/操作人员的知识和经验。 客户应对其最终用户的资质和技能水平负全部责任,即使最终用户参加了仪器操作培训课程,珀金埃尔默也不应对因客户最终用户缺乏资质和/或经验而导致的任何延误、成本、费用或损害承担责任。
11.2 客户对其实验室设置和所有相关场地准备负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和所有公用工程(例如,煤气和排气管线、电力、水管等),这些工程应符合适用的地方性法规,因场地准备或实验室设置不当而导致或造成的仪器安装或验证方面的任何延误或任何仪器损坏均由客户承担全部责任。 珀金埃尔默不对因以下情况引起的损失、损害、延误、缺陷、索赔或其他责任负责:(i) 场地准备或实验室设置不当,或 (ii) 未能持续为产品提供符合良好实验室规范和珀金埃尔默安装手册和规格的合适实验室环境。 为避免疑义,珀金埃尔默的销售和/或服务人员无权就场地准备或实验室设置向客户提供超出珀金埃尔默安装手册或适用产品规格规定的建议。 除非报价中明确包括珀金埃尔默对客户实验室设置或方法开发、验证和/或优化的支持,与此相关的任何和所有成本和费用均由客户自行承担。
11.3 客户全权负责方法开发、产品和/或方法验证,以及申请和获取客户按预期使用产品所需的任何许可证和/或其他认证证书。珀金埃尔默不保证客户将获得使用产品所需的任何许可证和/或其他认证证书或任何其他批文。珀金埃尔默不隶属于客户在方法开发、验证和/或使用产品过程中聘用的任何第三方供应商或顾问,且客户不应认为珀金埃尔默与该等第三方供应商或顾问有关联或对其负有责任,此外,客户应全权承担因聘用第三方供应商来支持实验室设置和/或产品验证和/或操作而产生的任何及所有成本和费用。
11.4 客户全权负责自费提供与仪器一同使用的所有消耗品、标准品、溶剂和其他实验室用品,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培训所需的用品。 此外,客户承认:某些行业中的化合物性质可能会快速降解,客户应全权负责确保其使用的标准品的质量。珀金埃尔默对因标准品质量或储存不当而导致的任何问题概不负责。
11.5 珀金埃尔默不保证产品和配件完全免维护;所需维护的频率和性质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实验室条件、样品数量、基质类型和样品制备。
12: 责任限制。在任何情况下,对于因违反合同、侵权(包括过失)或其他原因造成的任何使用权丧失、收入或利润损失、数据丢失或价值贬损,或任何衍生性、间接性、附带性、特殊性、惩戒性或惩罚性损害,无论该等损害是否可预见、无论珀金埃尔默是否已得知发生此类损害的可能性,也无论任何约定的或其他救济是否未能达到其实质性目的,珀金埃尔默均不对客户承担任何责任。在任何情况下,珀金埃尔默因本协议而产生或与本协议相关的责任总额(无论是因违约、侵权(包括过失)或其他原因而产生或与之相关的责任)以客户因引起该等责任索赔的产品向珀金埃尔默支付的总金额为限。
13: 其他。
13.1 分销和使用限制。根据本协议出售的产品将提供给作为最终用户的客户。客户不得购买产品用于转售。此外,在不限制前述条款的情况下,未经珀金埃尔默事先书面批准,客户不得 (i) 将产品转让、销售或以其他方式分销给任何第三方,无论是单独还是与其他材料一同转让、销售或分销,(ii) 对产品进行改造用于转售,或 (iii) 使用产品制造商业产品。
13.2 监管。如果根据本协议购买,客户同意按照产品随附的文档和规格中定义的产品预期用途使用 IVD 产品。如果产品标有 “仅供研究使用” 或类似的标签声明,并且不用于诊断程序,客户承认:该产品尚未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或任何其他监管机构(无论是国外还是国内)的批准、认证或许可,用于任何特定预期用途,无论是研究、商业还是诊断用途。
13.3 遵守法律。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时,双方应遵守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条例。双方应保持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所需的所有执照、许可、授权、同意和许可证。客户承认,产品和相关技术信息受适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规的约束,客户应遵守所有适用的限制和禁令,不得直接或间接向任何个人、实体或国家/地区或为任何活动销售、转让、出口、装运或以其他方式供应产品。客户应向珀金埃尔默提供将产品运送到交货点所需的任何单证。
13.4 取消。除非报价上另有说明,所有订单一经下达均不可取消,除非珀金埃尔默以书面形式同意取消订单,且客户支付任何适用的取消和/或补货费用。
13.5 弃权。除非弃权方以书面形式明确提出并签字,否则任何一方对本协议任何规定的放弃均不生效。
13.6 不可抗力。如果任何一方( “受影响方” )由于超出合理控制范围的行为或情况,未能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根据本协议向另一方付款的义务除外),受影响方不对另一方承担任何责任,也不应被视为违约或违反本协议,上述行为或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另一方的作为或不作为;天灾,包括:水灾、火灾、地震或爆炸;强制或自愿遵守政府规定、要求或行动;战争、入侵或敌对行为(无论是否宣战);恐怖主义威胁或行为、暴乱或其他内乱;国家紧急状态;革命或起义;传染病;流行病;停工、罢工或其他劳资纠纷(无论是否与任何一方的劳动力有关);影响承运人的限制或延误;无法或延迟获得足够或质量合格的原材料或物资;或电信故障或断电。
13.7 转让。未经珀金埃尔默事先书面同意,客户不得转让其在本协议下的任何权利或委托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违反本条款的规定企图进行的任何转让或委托行为均无效。任何转让或委托均不能解除客户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
13.8 无第三方受益人。本协议仅适用于本协议双方及其各自的继受公司和获准受让人,本协议中明示或暗示的任何内容均不旨在根据本协议向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授予任何法律上的权利、权益或救济。
13.9 可分割性;修订和修改。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规定在任何司法管辖区内无效、非法或不可强制执行,该等无效、非法或不可强制执行的情况不应影响本协议的任何其他条款或规定,或使该等条款或规定在任何其他司法管辖区中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本条款只能以书面形式进行修订或修改,并明确说明对本条款进行修订,书面修订文件由双方的授权代表签署。
13.10 准据法;仲裁;司法管辖。本条款在各个方面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并据其进行解释,但不适用其中的法律冲突规则。双方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尽力解决因本条款引起的任何争议。如果双方无法解决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争议,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上海浦东新区有管辖权的法院。 更新日期:
2024年10月16日